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规范 (DB44/T 1203-2013)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东邦普循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起草人:李长东、余海军、黎俊茂、李和敏、戴伟杰、吴浩、余修涛、孙雪萌、张红昌、宋燕、周虎、江文锋、朱华、陈亮、杨桂芬、温利峰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废旧锂离子动力电池的收集、贮运、处理及回收利用企业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