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重金属析出量试验方法 (DB44/T 1101-2012)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国家石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万峰石材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中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区标准研究促进中心、广东中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云浮市新富云岗石有限公司、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
起草人:冼杏仪、付珑、杨锡波、黄萍、杜小军、林志伟、胡国强、李大富、周成洪、洪泽芳、陈纪赞、靳焘
本标准规定石材板材与以石材为原材料制成的石材制品重金属铅、镉、砷析出量试验的试样、试验方法和试验报告。 本标准适用于石材板材与以石材为原材料制成的石材制品重金属铅、镉、砷析出量的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