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压陶瓷抛光潭砖 (DB44/T 1086-2012)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广州大学、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清新县龙基环保砖有限公司
起草人:甘伟、王培根、肖宇东、陈鉴荣、范嵘斌、李从波、刘飞跃、黎泽满、张传镁
本标准规定了蒸压陶瓷抛光渣砖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贮存和运输等。 本标准规定的蒸压陶瓷抛光渣砖产品,主要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墙体以及市政工程、构筑物砌体等,但不适用于长期受热(200℃以上)和有酸性介质侵蚀环境的建筑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