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雕石刻制品 (DB35/T 1263-2012)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建筑业。
起草单位:惠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惠安县石雕石材同业公会、惠安雕刻艺术研究会、福建豪翔园林建设集团、福建磊艺石业有限公司、福建共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腾飞园林古建筑有限公司、福建鼎立雕刻艺术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刘国文、连凤清、陈玉桂、蒋细宗、李肖男
本标准规定了石雕石刻制品的术语和定义、等级与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材雕刻加工的石雕石刻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