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标志产品 湖头米粉 (DB35/T 1195-201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农、林、牧、渔业。
起草单位:安溪县质量技术监督协会、安溪县湖头镇人民政府、安溪县农业与茶果局、安溪县湖头福寿村宏福米粉专业合作社
起草人:林志群、刘坤城、陈新友、张阳川、赵金忠、陈永贤、张炳铃、何存莲
本标准规定了湖头米粉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术语与定义、自然环境、湖头米粉加工、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湖头米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