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泄漏处置导则 (DB34/T 1548-2011) 主管部门为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马鞍山分院、马鞍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起草人:查正发、周海潮、朱峻、江平、陈习文、古朝平。
本标准规定了压缩天然气发生泄漏时的应急处置程序、方法、处置装备器材及一般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气态天然气输气管道、天然气加气站储气井、储气瓶组、天然气气瓶(含车用)、压 缩天然气汽车(含长管拖车)、天然气门站、储备站等厂站的压力容器、调压站等工艺设备和设施发生 泄漏时的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