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态法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 (DB35/ 1133-2011) 主管部门为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福建省轻工业联合会、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福建省白酒研发中心、福建永定县金丰酿酒有限公司、福建省光泽县汇祥酒业有限公司、厦门市巷南酿酒有限公司、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曾国清、黄国强、余连珍、黄小桢、王建军、冯敏
本标准规定了液态法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能耗统计范围、统计方法、计算方法、限额值、节能管理和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以粮谷或糖质为原料液态法生产原酒(按607收01折算)的白酒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的计算、控制和考核以及改、扩建生产线的准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