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环保燃料 污泥衍生清洁燃料 (DB44/T 717-2010) 主管部门为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珠海市伟力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颜昌富、林霖、万慧君、宋丽娟、李扬、容文钰、李永权
本标准规定了污泥衍生清洁燃料(以下简称“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为原料,经衍生处理、机械脱水、破碎、干燥、造粒等加工处理后,广泛用于工业燃煤锅炉、窑炉、热风炉的污泥衍生清洁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