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太阳能利用规划设计规范 (DB63/ 866-2010) 主管部门为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起草人:张树君、梁 琦、白宗科、廖 昆、韩秀琦、何梓年、文哲亮、朱培世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城市、乡镇12层及以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多层民用建筑太阳能供热采暖系统,以及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的规划设计及规划管理。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鼓励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热采暖系统和光伏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