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通知书3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在管制期间,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你在执行管制期间, 。管制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年起刑日期: 年 月 日。羁押抵刑: 年 个月 日。刑满日期: 年 月 日。(院印)年 月 日此联
尊享超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