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中发生的伤亡事故。4、工作原则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科学管理的原则。5、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分级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危险化学品事故级别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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