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产抵押贷款14篇 第二条释义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权人之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它有关费用。“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房产物业建筑期”--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第三条贷款金额一、贷款金额:港币所有已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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