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总体框架 (T/IAC 21-2018) 团体名称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主要起草人:董迎秋、肖然、熊莹、刘婷、李欣洋、于飞、唐广文、朱子伊、卢晟、陈瑞、徐秀、张勇博、赵丹丹、张玥明、张锴、刘程、欧涛、刘清元、倪自团
起草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心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治理框架(包括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监督)的主要内容及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保险业公司治理中的管理与决策活动,为保险业公司治理工作提供总体框架和通用要求。
内容简要 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和治理框架(包括治理结构、治理机制和治理监督)的主要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