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污泥技术规范 (T/ACEF 067-2023) 团体名称为中华环保联合会
主要起草人:毛勇位、周康、隋鸿志、姚胜、王小华、梅振峰、常颖、匡科、帅立辉、汪军、杨明、陈涛、周强、乐俊超、储夏、顾士贞、常少英、唐勋、袁奋云、薛韶辉、李冶婷、张小刚、蒋旭东、王文仲、刘德涛、严圣军、曹德标、茅洪菊、李水江、吴宁、佘曙星、王亚伟、戴小东、张晓斌、熊君霞、陆雅峰、李贺、蔡义、戴新西、龙剑辉、乔德卫、张卫、孙建亭、刘思源、吴云生、陈云、柴继业、刘玉杰、冯淋淋、陈少卿、毛梦梅、黄江华、江明智、周利强、卢志强、孙建芳、俞钱龙、胡维杰、生骏、刘军、彭子锐、戴瑞峰、郭凯、刘兆明、冯本剑、陈件民、童伟。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集团有限公司、苏州西热节能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安徽省通源环境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环境集团再生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中国五洲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光大环保(中国)有限公司、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环投千子山环境产业有限公司、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盛剑环境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新城环保有限公司、天通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益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总体要求、污泥干化、污泥掺烧、运行监管等要求。本文件仅对当前常用的污泥干化方式做出规定,也鼓励利用垃圾和污泥焚烧余热、烟气余热或其它余热作为污泥干化处理的热源。本文件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炉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规划、设计及运行管理。协同处置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性质相近的工业污泥(性质为一般固废)可参照执行。
内容简要 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污泥干化、污泥掺烧、安全运行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