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竞技赛事导播能力要求 (T/ISC 0021-2022) 团体名称为中国互联网协会
主要起草人:张易加、马晓敏、张姗姗、聂蔚青、鲁晓昆、陈文渊、但丹、李杰、刘寒、张杰恒、 李锋、王鹏飞、杨圳、房苏越,胡瀚、孙嘉晨、万河川、梅述家、代威、张亚军、宋舸、王荣富、包丽 娟、李海林、白国强、李丰、杨雷迪、高震霖、王婧奕、严祺、禄田子赟、王雅慧、周鑫、孙艺铭、Daniel Cossis、沈诗莉、陈晨、王卓、林如海、Dr. Avraham Farzan、曹石、林梓文、白莹杰
起草单位: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中国互联网协会、广东省游戏产业协会、深圳 职业技术学院、深圳市东裕科技有限公司(天美深圳制作中心)、深圳大鱼教育文化有限公司、深圳市 华视体育产业生态运营有限公司、深圳霜思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深圳DYG俱乐部)、广州趣丸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TT电子竞技俱乐部)、广东省王者人人电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佛山GK)、深圳市标准化协 会、石点国际文化产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先锋娱乐体育营销顾问(香港)有限公司、澳门电子竞 技总会、深圳市洲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容简要 本文件规定了电子竞技赛事导播能力评价的指标体系和分级要求,适用于电子竞技行业对导播人才的培养和评价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