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LED投光灯 (T/GIES 011-2022) 团体名称为广东省照明学会
主要起草人:丘雪勇、黄立文、王帅、曾育强、严天生、胡俊、万任红、朱云波、赵俊、黄永 福、侯乐福、郭俊福、于经尧、蔺昊欣、郭雪梅
起草单位: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佛山市银河兰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晶和科 技有限公司、中山市木林森工业照明有限公司、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劳士国际电气有限公司、广 东敏华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拿斯特(国际)照明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 LED 投光灯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等级划分。 本文件适用于LED为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投光灯具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本文件适用于在建筑、景观、艺术作品、公共场所、体育场馆等使用的灯具产品质量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本文件不适用于半峰边角小于2°的灯具(如探照灯)。相关机构开展质量分级和企业标准水平评估、“领跑者”评价以及相关认证时可参照使用,相关企业在制定企业标准时也可参照本文件。
内容简要 4.1基本要求4.1.1LED投光灯“领跑者”标准应满足明示执行标准及强制性国家标准GB7000.1、GB7000.7、GB17625.1的要求。4.1.2近三年,企业无较大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