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类电器产品卫生健康技术要求 第1部分: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 (T/CPQS E0003.1-2020) 团体名称为中国消费品质量安全促进会
主要起草人:钟南山、陈学东、陈伟升、李江、顾士明、谢小保、高保华、温晓杰、陈新厂、王继伟、肖彪、范建波、李云蹊、张文强、陈杰、陈俊良、刘帆、陈绍林、茹佐杰、赵辉、贾梦雅、徐雪尉、邓文焕、吴志东、何冠成、戴兴学
起草单位:国机集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机集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室内环境卫生行业协会、广东省微生物研究所、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海信(山东)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信日立空调系统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TCL空调器(中山)有限公司、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江苏苏宁易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唯品会(中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范围:本部分适用于额定制冷量不大于14 000 W的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
内容简要 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及类似用途房间空气调节器的卫生健康技术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标志与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