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无人机系统自主控制等级要求 (HB 8737-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北京理工大学;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西安爱生技术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美团低空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北航天宇长鹰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卓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福彪;舒振杰;林德福;胡应东;王佳胜;莫雳;车嘉兴;吕佩剑;张小林;杨俊伟;刘新福;黄继雄;唐瑭;任雪峰;贾佳;张泽京;王久元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无人机系统的动态任务、人机角色和自主控制等级的划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自主控制等级的划分,其他无人机系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