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人员能力要求 (YD/T 4126-202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创意银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万国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金山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上海阿塔云科技有限公司、中金数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汇天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广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北京银河营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郭亮、王月、李洁、张春阳、杨宇、韩建军、窦海波、杨宜楠、王俊、徐浩、李亮、盛凯、卞亮、田少岳、张曦、刘唯、王振、衣斌、韩广、张鹏南、周浩、李明江、申金德、何军、李东旭、石永健、谢丽娜、吴美希、王少鹏、曲鸣、张军海、钱声攀、吴臻豪、庞华璨、张传星
本文件规定了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人员工作职责、能力要求及相关行为规范,用于指导数据中心组建运维团队,开展运维培训,提升运维能力。本文件适用于第三方评估机构以及企业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维人员能力的评估、指导和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