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标准功率源 第2部分:模拟量电压-电流输出型功率源的特殊要求 (DL/T 2213.2-2023)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中心、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丹迪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太原优特奥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业电子有限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三厂有限公司。
起草人:本文件主要
起草人::陈铭明、徐晴、穆小星、田正其、卢树峰、徐敏锐、欧阳曾恺、龚丹、夏国芳、沈秋英、肖文飚、孟静、张志、陈金猛、张卫欣、朱彬若、何培东、刘于超、张世林、黄友朋、任鹏、李鹏程、钱斌、黄建钟、王鹏翔、郭威、陈红芳、胡萌、金在冬。
本文件规定了模拟量电压-电流输出型交流标准功率源(以下简称标准功率源)的分类、气候环境、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制造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1000 V的模拟量电压-电流输出型交流标准功率源(一组或多组电压/电流模拟量组合输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