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轧H型钢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YB/T 6069-2022)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河北津西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起草人:夏勐、吴保桥、王中学、马永福、李秀清、刘宝石、王玉婕、汪杰、张佩、李永锋、吴立红、赵新华、圣立芜、吴湄庄
本文件规定了热轧H型钢绿色工厂评价要求评价总则、评价要求、评价程序和评价报告。本文件适用于生产热轧H型钢的钢铁联合企业绿色工厂和独立轧钢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对于独立轧钢企业绿色工厂的评价,应追溯到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