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播出节目信息即时传输技术规范 (GY/T 361-2022) 主管部门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行业分类所属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北京格非视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大洋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广恒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起草人:覃毅力、邓向冬、崔俊生、潘晓菲、宁金辉、李庆国、肖辉、党海飞、易鹏、鲍放、阙晟华、曹志、遇琪、蔡新国、郑冠雯、黄侃、郝旭东、张城瑞、张玮、刘博
本文件规定了电视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方式、接口和数据格式。本文件适用于电视播出机构播出节目信息的即时传输和应用,以及相关系统和设备的研发、运行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