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检修导则 第4部分:氢气冷却系统检修 (DL/T 1766.4-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火力发电技术研究院、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陡河发电厂、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东方电机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北分公司、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试验研究院
起草人:王劲松、张智超、杨海超、王建东、郭进钊、阮绵照、吴庆军、曹凤波、 苏振、王丽娟、白亚民、雷雨、孙士涛、张杰、李盛、邹建红、崔志刚、王健军、岳啸鸣、盛明珺、金辰、刘柏延
本文件适用于 200 MW 等级及以上水氢氢冷汽轮发电机的氢气冷却系统检修。其他氢冷发电机的检修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