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 (HJ 1181-2021)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中汽数据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提出了汽车工业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本标准可作为汽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和污染防治技术选择的参考。本标准不适用于汽车工业生产中铸造、电镀工序的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