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热凝设备 (YY 0838-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热凝设备的组成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接触应用器,在组织中传送频率大于300 MHz但不超过30 GHz的电磁场,使患者局部组织产生凝固/消融的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热凝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微波热凝功能的组合设备。
微波热凝设备 (YY 0838-2021) 主管部门为国家药监局,行业分类所属卫生和社会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热凝设备的组成及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接触应用器,在组织中传送频率大于300 MHz但不超过30 GHz的电磁场,使患者局部组织产生凝固/消融的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热凝设备,本标准也适用于具有微波热凝功能的组合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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