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 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 (YD/T 3641.3-2020)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伟、杨剑锋、邓东丰、宋海彬、张新、李冠华、覃庆玲、张媛媛、吴伟、柳青、陈湉、张振涛、张郁安、曹婧、庞妺、代福生。
本部分适用于国内互联网数据中心的访问日志留存。
互联网访问日志留存技术要求 第3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 (YD/T 3641.3-2020)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分类所属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伟、杨剑锋、邓东丰、宋海彬、张新、李冠华、覃庆玲、张媛媛、吴伟、柳青、陈湉、张振涛、张郁安、曹婧、庞妺、代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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