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 (HJ 2042-2014)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行业分类所属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起草单位: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及企业自建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宏观指导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验收及设施运行管理等行为。本标准为危险废物处置工程通用技术规范,适用于各类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对于已有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还应同时执行专项技术规范;对于尚未颁布专项工程技术规范的危险废物处置工程,应执行本标准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作为一类特殊的危险废物,其管理技术要求参照医疗废物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