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用耙矿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AQ 1039-2007)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王国键、袁庆国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平和倾角不大于44°斜坡耙运煤炭或矿石的电动机驱动绞车,不适用于提升或运输人员的绞车。
煤矿用耙矿绞车安全检验规范 (AQ 1039-2007)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行业分类所属采矿业。
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
起草人:王国键、袁庆国等
本标准适用于水平和倾角不大于44°斜坡耙运煤炭或矿石的电动机驱动绞车,不适用于提升或运输人员的绞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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