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 气象观测资料加工处理 (QX/T 457-2018)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行业分类所属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起草单位:安徽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安徽省亳州市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陕西省气候中心、沈阳区域气候中心
起草人:程向阳、陶寅、温华洋、张永山、邱阳阳、侯威、张恬、唐为安、鞠晓雨、何冬燕、孙浩、孙娴、朱浩、龚强、汪明光、朱华亮、王凯、鲁俊、戴灿星
本标准规定了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气象观测资料加工处理的基本规定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气象观测资料的加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