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态烃及液化石油气中总挥发性硫的测定 紫外荧光法 (NB/SH/T 0917-2015) 主管部门为国家能源局,行业分类所属制造业。
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赵丽萍、吴明清、李涛等
本标准适用于分析原料、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气态烃及液化石油气中的硫含量,气态烃的精密度验证范围为1 mg/kg ~100mg/kg,液化石油气为1 mg/kg ~196mg/kg。本标准适用于分析卤素质量分数小于0.35%的液化石油气中总挥发性硫。本标准不适用于不挥发的含硫化合物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