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和呼吸设备 用于加湿人体呼吸气体的热湿交换器(HMEs) 第2部分:用于气管切开术患者的250ml以上潮气量的HMEs (YY/T 0735.2-2010)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测所
起草人:王伟、李敏
麻醉和呼吸设备 用于加湿人体呼吸气体的热湿交换器(HMEs) 第2部分:用于气管切开术患者的250ml以上潮气量的HMEs (YY/T 0735.2-2010) 主管部门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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