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干混砂浆用纤维素醚 (JC/T 2190-2013)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北京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等
起草人:段鹏选、邵自强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