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砂浆和混凝土用天然火山灰质材料 (JG/T 315-2011)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辽宁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江苏铸本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等
起草人:周永祥、冷发光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