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膏用二水磷酸氢钙 (QB/T 2477-2007) 主管部门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起草单位:云南天创科技有限公司、国家轻工业牙膏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黄千钧、马萱 等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