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9部分: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 (GB/T 4706.49-2024)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9部分:废弃食物处理器的特殊要求》由TC46(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46SC3(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厨房器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北京赫尔维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美佳马达有限公司、爱适易电器(南京)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美的洗涤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宁波新冠联机电有限公司、台州登尚机电有限公司、浙江恒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杰美科技有限公司、宁波亿盛电机有限公司、厦门大卫科技有限公司、邦辰环保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马德军 、冯锋永 、陈伟 、刘民 、郑晖 、顾雄飞 、熊好平 、陈杰 、尚通平 、姚海航 、梁孝峰 、陈露 、冯如智 、陈先鄂 、金利江 、屈新芳 、张艳丽 。
GB/T 4706.1-2024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废弃食物处理器的安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250 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动废弃食物处理器,也适用于不打算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在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 就实际情况而言,该标准所涉及的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该标准并未考虑以下情况。--如下人群(包括儿童)导致其在无人照看或指导时不能安全使用器具:●〓由于肢体、感官或精神能力缺陷;或●〓由于缺少经验和知识。--儿童玩耍器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