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蓄电池装置 (GB/T 13603-2023) 国家标准《船舶蓄电池装置》由TC53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531SC1(全国船舶电气及电子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船舶电气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〇八研究所、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二研究所、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上海舞洋船舶科技有限公司、汾西重工无锡赛思亿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起草人:杜睿 、刘飞 、刘波 、李世明 、胡建军 、邵诗逸 、王宇航 、陈俊杰 、李昱 、王栋 。
此标准规定了船舶辅助蓄电池装置(以下简称蓄电池装置)的技术要求和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和标志,描述了试验方法。
此标准适用于除主动力之外的、在船舶上固定安装使用的蓄电池装置,包括铅酸蓄电池、磷酸铁锂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