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 (GB/T 43522-2023) 国家标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监造导则》由TC550(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创新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新源智储能源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网冀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南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万涛 、徐松 、查方林 、段新宇 、吴俊杰 、周卫华 、张可人 、黄海波 、孟庆强 、梁剑 、朱光明 、周舟 、张兰 、张午寅 、唐远富 、周年光 、李晨坤 、龚尚昆 、刘奕奕 、魏加强 、黄博文 、郑志民 、李新华 、张徐 、王逸超 、胡玉霞 、白晓春 、张晓毅 、谭清武 、谭建国 、徐凯琪 。
此标准规定了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简称“锂离子电池”)监造的总体要求,以及原材料及部件,生产工艺,成品质量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监造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的监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