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阀 (GB 7512-2023)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阀》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单位:广东奇才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宁波金佳佳阀门有限公司、浙江铭仕兴新暖通科技有限公司、艾赛斯(杭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立琪燃气设备有限公司。
起草人:张保华 、严伟华 、常彦衍 、孙黎 、范高萍 、徐迪青 、冯均华 、陈亚鹏 、汤晓英 、吴源琪 。
此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瓶阀(以下简称瓶阀)的型号表示方法、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运。
此标准适用于使川环境温度为-40℃~+60℃、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2.5MPa、介质符合GB 11174、进气口与出气口的中心线呈90°的液化石油气瓶阀。
此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液化石油气瓶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