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分析 动态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 第6部分:临界流锐孔 (GB/T 5275.6-2023) 国家标准《气体分析 动态法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 第6部分:临界流锐孔》由TC206(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06SC1(全国气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体分析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昊华气体有限公司、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化学研究所、深圳市诺安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易优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华特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昊华气体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杭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中测标物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申南特种气体有限公司、上海华爱色谱分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武汉华星工业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娟 、陈雅丽 、王维康 、张婷 、胡晓华 、郭琼 、胡迎 、张斌 、谭依玲 、唐霞梅 、傅铸红 、茹高艺 、廖恒易 、熊志红 、金奎 、朱莹 、罗文键 、王志民 、史婉君 、张琦炎 、朱东锋 、陈洁 、吴靓 、方华 、唐峰 、刘浩 、李璞 、郑宏昌 。
此标准规定了使用临界流锐孔系统动态制备校准用混合气体的方法。校准用混合气体至少包括由纯气或预混合气体组成的两种气体(其中之一通常为补充气)。
此标准规定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制备不与临界流锐孔系统或辅助设备中的气体管路材质发生反应的混合气体。使用合适数量的临界流锐孔时,可制备多组分混合气体。
选用合适的临界流锐孔组合,稀释比可达到1X104。
尽管此标准规定的方法通常应用于制备大气压条件下的混合气体,但此标准规定的方法也能用于制备压力超过大气压的校准用混合气体。使用此标准规定的方法,上游气体压力需至少比下游气体压力高两倍。
此标准适用的流量范围为 1 mL/min~10 L/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