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及高频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02-2021)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2部分:高频手术设备及高频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5(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医用电子仪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常州市延陵电子设备有限公司、柯惠医疗器材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沪通电子有限公司。
起草人:顾征宇 、洪伟 、陈伟 、朱修强 、石戴峰 、丁红雪 。
此标准适用于高频手术设备和高频附件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
额定输出功率不超过50W的高频手术设备(如微型电凝器,或者用于牙科或眼科的设备)被排除 于此标准的某些要求之外,这些排除会在相关要求中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