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 (GB/T 3836.4-2021) 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i”保护的设备》由TC9(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有限公司、上海仪器仪表自控系统检验测试所有限公司、煤科集团沈阳研究院有限公司、中煤科工集团重庆研究院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迅尔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三盈联合石油技术有限公司、海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南京优倍电气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新黎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长清计算机应用公司。
起草人:张刚 、徐建平 、王西同 、李仲强 、冉刚 、赵宏 、陈彬 、李红锁 、邹靖 、冯伟 、刘英 、季鹏 、杨志强 、王林 、汝长青 、郑振晓 、李江 、张洪 。
此标准规定了爆炸性环境川本质安全装置以及与爆炸性环境用本质安全电路连接的关联装置的结构和试验要求。
此标准规定的防爆型式适用于其电路本身不会引燃周围爆炸性环境的电气设备。
此标准也适用于使用在非爆炸性环境或用GB/T3836.1-2021所列的另一种防爆型式保护的电气设备或其部件,只要爆炸性环境中电路的本质安全性能取决于该电气设备或其部件的设计和结构。暴露于爆炸性环境中的电路可用此标准对其是否适用于该环境进行评定。
本质安全系统的要求在GB/T3836.18中规定。
此标准是对GB/T3836.1-2021通用要求的补充和修改,但表1所列出的情况除外.当此标准的要求与GB/T3836.1-2021的要求有冲突时,此标准的要求优先。
当此标准的要求同时适用于本质安全装置和关联装置时,在此标准中使用术语“装置”。
此标准仅适用于电气设备,因此此标准使用术语“设备”通常指“电气设备”。
置于爆炸性环境的关联装置应用GB/T3836.1-2021所列的某一种防爆型式保护。此时GB/T3836.1-2021规定的防3型式要求及其有关部分也适用于关联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