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草坪割草机的专用要求 (GB/T 4706.110-2021) 国家标准《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草坪割草机的专用要求》由TC68(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68SC1(全国电动工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园林电动工具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宁波大叶园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南京德朔实业有限公司、浙江三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丁玉才 、顾菁 、朱典悝 、丁俊峰 、高杨 、李杰 、朱贤波 、曹振华 、陈勤 、陈建秋 。
此标准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转盘式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的设计、结构的安全要求及其验证方法,其电池额定电压不大于75Vd.c。
除噪声外,此标准未考虑电磁兼容和环境方面的要求。
此标准不适用于内燃机、混合动力和燃料电池驱动的机器及相关充电系统有关的额外风险。
此标准规定了由电池供电的智能草坪割草机及其外围设备按用途使用及合理可预见的误用条件下所产生的所有显著危险。
此标准中,机器一词特指智能草坪割草机,不包括它的充电站。
此标准也对由电网电源供电的充电站和边界分隔器信号源的安全提出了要求。
附录KK规定了额外的智能草坪割草机电池操作和充电要求,包括il离子电池的充电,取代IEC60335-1:2020中的附录B。
此标准不适用于此标准正式生效前生产的机器。
注:附录FFA供了一种试验规范以便于此标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