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 (GB/T 8897.3-2021) 国家标准《原电池 第3部分:手表电池》由TC176(全国原电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松柏(广东)电池工业有限公司、郑州轻工业大学、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轻工业化学电源研究所、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叶蔓慧 、王力臻 、肖启聪 、王海波 、吴震 、王胜兵 、马扣祥 。
GB/T 8897的本部分规定了手表用原电池的外形尺寸和物理性能要求、电性能要求、抽样与质量保证、检验方法、外观检查及合格条件。
本部分适用于多种检验方法情况下,制造商在出示电池的电性能和(或)其他性能数据时指明其采用的检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