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GB 9706.206-2020) 国家标准《医用电气设备 第2-6部分:微波治疗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由TC10(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10SC4(全国医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物理治疗设备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起草单位: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起草人:段乔峰 、叶明旸 、陈星宇 、刘辉 、吴刚 。
替换:
本部分规定了医疗实践中使用的微波治疗设备(在201.3.204中定义)的安全要求。
注:在“专用指南和解释”部分对一些较为重要的要求作了注解,参见附录AA。与附录AA中注解相对应的条款或 子条款以星号(*)进行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