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3部分:对人体的强脉冲光源设备的安全使用准则 (GB/T 30117.3-2019) 国家标准《灯和灯系统的光生物安全 第3部分:对人体的强脉冲光源设备的安全使用准则》由TC28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284SC4(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非相干光辐射安全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杭州浙大三色仪器有限公司、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濮阳市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浙江智慧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温州医科大学、杭州三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起草人:王建平 、康品春 、赵洪涛 、乔波 、顾瑛 、侯方 、霍磊 、贾峥 、牟同升 、许子愉 、郑鹏 、段延龙 。
GB/T30117的本部分规定了专业场所内强脉冲光(IPL)设备的安全使用准则。
本部分对接触到IPL的治疗、操作、维修及其他人员的安全控制措施提出了建议。为了便于对防护原则的理解,简要描述了IPL设备或装置的工程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