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 (GB 5768.7-2018) 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7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由348(交通运输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起草单位: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唐琤琤 、陈瑜 、姜明 、张帆 、晁遂 、宋楠 。
GB5768的本部分规定了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关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要求和使用。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场所,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等各类道路上非机动车和行人相关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