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通用要求 (GB/T 35823-2018) 国家标准《实验动物 动物实验通用要求》由TC281(全国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科学技术部。
起草单位: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重庆医科大学、国家卫生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起草人:秦川 、谭毅 、高虹 、孙德明 、李秦 、陈民利 、王禄增 、王秀文 、王捷 、孔琪 。
此标准规定了各类动物实验中动物实验审查、实验室管理、实验条件、实验动物质量、基本技术操作、实验记录与归档的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从事动物实验的各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