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吊篮 (GB/T 19155-2017) 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吊篮》由TC335(全国升降工作平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装修高空作业机械分会、北京凯博擦窗机械技术公司、沈阳建筑大学、上海普英特高层设备有限公司、申锡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达克泰机械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长安大学、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建设机械检测中心、上海虹口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市小天鹅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无锡天通建筑机械有限公司、无锡雄宇集团吊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博宇(无锡)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瑞吉德机械有限公司、南通宇博建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无锡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中际联合(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工集团江苏徐州工程机械研究院、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建设机械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
起草人:薛抱新 、霍玉兰 、张华 、吴安 、兰阳春 、郑夕健 、张京雄 、董威 、曹恩钦 、王峰 、祝志锋 、刘超太 、田华强 、王进 、穆铭豪 、汤坤林 、吴仁山 、朱为国 、金惠昌 、杜景鸣 、陈敏华 、喻惠业 、谢家学 、高智鹏 、钱海军 、谢仁宏 、张功元 、刘志欣 、孟庆勇 、王平 。
此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术语和定义、型式与主参数、一般技术要求、结构、稳定性与机械设计计算、悬挂平台、起升机构、悬挂装置、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随机文件等。
此标准包括了吊篮施加到建筑结构上的相关载荷规定、吊篮的安装对建筑物和结构的安全要求。
此标准包括了吊篮工作中存在的相关显著危险。此标准说明了消除或减少发生显著危险的适当技术措施。
此标准涉及的吊篮和所包含的危险程度需在此标准的说明范围内。
此标准假定条件如下:
a)在特定的局部安装条件下和所期望的功能和要求上,制造商/供应商需与采购商/雇主进行 协商; b)对吊篮整机的每个装配部件已做危险性分析,制定的规则以此假定为基础;
c)此标准对部件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为:
根据现行工程实践的所有失效形式和计算规则来设计;
有可靠的机械与电气加工制造能力和手段;
有足够强度和适当的材料制造;
无视觉缺陷;
d)不使用诸如石棉的有害材料;
e)吊篮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f)任何经过良好加工和按照此标准生产的机械装置不会在无察觉的情况下损坏到产生危险的 程度;
g)工作环境温度范围为一10C~十55*C; h)安装吊篮的建筑结构有足够的强度以承受预期的载荷。
此标准适用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动力驱动或手动的各种型式的吊篮。
此标准不适用于:
a)苛刻和特殊工作条件(如苛刻环境条件、腐蚀性环境、强磁场环境);
b)特定规则下工作(如在易爆燃性空气环境、带电工作);
c)从一层向另一层运送人员;
d)搬运可导致危险的物品(如熔化的金属、酸性物质、放射性物质、易碎物品);
e)悬吊在起重机卜的平台;
f)筒仓维护作业设备;
g)使用链条直接悬吊平台的设备;
h)使用纤维绳直接悬吊平台的设备;
i)用于地下作业的设备;
J)用于井道作业的设备;
k)由内燃机直接驱动的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