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17)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炳炎 、于鸿锦 、聂志强 、杨玉飞 、黄启飞 、李琴 。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废有色金属的进口管理,不包括废有色金属的氧化物、盐类物质及氧化物和盐类物质的混合物。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 (GB 16487.7-2017) 国家标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有色金属》由467(生态环境部)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起草人:周炳炎 、于鸿锦 、聂志强 、杨玉飞 、黄启飞 、李琴 。
此标准规定了进口废有色金属的环境保护控制要求。
此标准适用于以下废有色金属的进口管理,不包括废有色金属的氧化物、盐类物质及氧化物和盐类物质的混合物。
声明:资源收集自网络无法详细核验或存在错误,仅为个人学习参考使用,如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不能下载?报告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