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气瓶阀 (GB/T 7512-2017) 国家标准《液化石油气瓶阀》由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TC31SC5(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气瓶附件分会)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已被标准 GB 7512-2023(全部代替)
起草单位:宁波富华阀门有限公司、广东奇才阀门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星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中国城市燃气协会液化石油气钢瓶专业委员会、国家燃气用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宁波金佳佳阀门有限公司。
起草人:钱发祥 、张保华 、孙黎 、毛冲霓 、郭晓春 、翟军 、顾秋华 、黄强华 、徐迪青 。
此标准规定了液化石油气瓶阀(以下简称阀)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结构型式及基本尺寸、技术要求、检查与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运等。
此标准适用于使用环境温度为一40C~十60C,公称工作压力为不大于2.5MPa,介质符合GB11174液化石油气钢瓶上的阀。
此标准不适用于车用液化石油气瓶阀。
注:此标准的压力均指表压。